项目背景
自2013年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历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第一次会议都要重点研究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放管服改革工作。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这是政府自身的一场深刻革命,要继续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披荆斩棘向前推进"。本届政府将放管服改革作为推进职能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在实践中依托各种政策工具,巩固改革成果,取得显著成效。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承载其改革措施落地的重要场域,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能地位日益凸显。作为政府服务的一种创新,政务服务受理模式大体经历了三次重大转变。
1、政务服务中心受理模式的变迁
(1)"一站式"模式
2004年颁布《行政许可法》后,各地纷纷成立政务服务中心、搭建政务大厅,并通过政务服务中心实行行政审批"一站式"办理,即把所有的部门集中到一个政务服务大厅,由部门在政务大厅分别设立办事窗口,办理各自职能范围内的各项业务。群众办事不再需要跑多个部门,不过仍然需要在各个部门多个窗口跑。
(2)"一窗受理"模式
新一届政府上台之后,将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推动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地方政府继续发挥先行先试的作用。2014年5月广州荔湾区政务服务中心实现行政审批的"一窗式"模式。2015年1月7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行政审批改革要朝"一口受理"模式努力;1月19日《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发布,明确要求"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
"一窗式"综合受理模式破茧而出,即以群众为中心,审批事项清单化、标准化,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前台统一出件的模式。"一窗模式"摈弃了过去在政务大厅由各个部门各自设立窗口受理各自业务的形式,采取设立几个综合受理窗口,受理所属部门的所有业务。群众办事实现了一个窗口递件,该种模式已经成为各地推广的主要模式。
(3)行政审批局模式
《行政许可法》第25条规定,根据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可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即将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权限全部划归行政审批局,部门从事行政审批业务的人员也划归行政审批局,从而实现一个部门,一个印章管审批。2008年成都武侯区全国率先成立行政审批局,2014年5月天津自贸区成立行政审批局,获李克强总理视察赞许。目前山东省平度市成立山东首家行政审批局,各地也开始逐步探索。
2、"一窗受理"模式的类型
随着"一窗受理"模式的推广,各地因地制宜,一窗受理模式衍生出多个版本,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按照受理广度分类。一是无差别受理,所有综合受理窗口根据事项受理清单,都能受理所有进驻大厅事项;二是分类受理,政务服务大厅将入驻单位按照业务分类,不同功能区设置综合受理窗口,按照事项受理清单,针对性受理该功能区所有业务。
(2)按照受理深度分类。一是因业务受理。这也是最初受理模式,综合窗口受理各单位办理事项,然而对于联办类事项,并联审批事项,需多个部门联合才能办结的事项仍需多部门协调。二是因办理事项受理。对涉及多部门多环节的审批事项,按照相同或相近职能由一个综合受理窗口牵头统一受理,实行同类项目模块化、集成化并联办理和"一窗式"对外服务上统一规范的审批案例样本、审批服务文本。
项目介绍
省级中心:
业务流程及办事流程:
技术标准-信息交互模式:
一窗受理平台展示-政务平台: